政策解读 | 医疗机构需接入医疗服务监管平台,若未满足要求或将被取消执业许可证
2019年据《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要求,制定了《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和西安等10个诊所改革试点城市使用,根据试点城市运行经验并完善后,适时在全国范围推广。 #医美管理软件##整形医院管理#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目前各试点区域正在逐步完成落地工作,以上海、深圳为例。
卫健委规定,医疗机构需接入服务监管平台
2019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管理办法》,通知要求:申请执业登记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信息化管理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等规定,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图片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首次执业登记和校验申请时,应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并接入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医美管理软件##整形医院管理#
图片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定诊所应当按照要求建设信息系统并接入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主要目的在于:
一是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和创新监管模式;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群众健康权益;
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制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
据政策显示,若没有接入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可能无法申请到执业许可证,或被取消执业许可证。且要求机构每日报送数据1次,且在每日上午6点前完成前一天的业务数据上报。
对于没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而言,会影响机构日常经营管理,增加不必要的人力投入。(详细上报内容的要求,可在文末领取)#医美管理软件##整形医院管理#
对接医疗监管平台,管理系统要求需达标
就深圳政策为例,对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如下:
(一)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与信息系统承建机构应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医疗风险等方面的责任分担,在接入过程中由于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或信息系统承建机构的原因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各自承担责任。
(二)各区医疗机构执业监管平台、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应参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2019)》,按照不低于第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建设。
(三)各区医疗机构执业监管平台、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应能够实现机构内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
若不能在规定要求期限内完成对接,机构将面临取消执业许可证的风险。如果机构还没有使用系统,或使用的系统不满足通知要求,还需尽早提前准备,以满足政策监管的要求。
如何满足监管要求,对接医疗监管平台
以上海的对接流程举例:
上海社会办医疗机构数据上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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